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有关规定,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标题发文日期文号1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文化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文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1996/4/5闽地税政二〔1996〕14号2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地方税收定期定额民主评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3/1/9闽地税征〔2003〕1号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邮政局关于开具寄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4/17闽地税发〔2006〕96号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在税务登记证上登录纳税人账户账号工作的通知2006/7/11闽地税发〔2006〕166号5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8/7闽地税发〔2006〕187号6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12/29闽地税发〔2006〕307号7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有关纳税申报期限问题的公告2014/3/26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本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开展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二、本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经清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7份。形成《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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